犬骨铃铛

纵使文章惊海内,纸上苍生而已。

城市之王

嘿,杰克,现在你在哪儿呢?希望你还没有忘记我。

你还记得最开始我们俩的梦想吗——成为夜之城新的传奇,猜猜怎么着,我做到了。

荒坂华子想让我帮她扳倒荒坂赖宣,我耍了她,让她在余烬弹了半年的钢琴,她都快累死了。对了,我把那座荒坂塔炸了,整个夜之城都瞧见了。然后呢,理所当然,V成了城市之王,没人不知道我的名字,做到这件事的后,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,本该传扬的是我俩的名字的。

可是传奇不是那么好当的,罗格死了,你也没了,还有强尼…嗯,你不怎么认识他,一个与我共生的老混蛋。真奇怪,我们互相捅开伤疤那么多次了,可我最后却想留下他,只是哪有那么完美的结局呢,他还是走了。

有时候我在想,要是当初我们没接那活儿,是不是咱俩还是讨生活的小混混,想想我还挺怀念的。哦对了,来生现在有一杯酒叫杰克威尔斯,你的愿望实现了,还有强尼银手的酒,以后还会多一杯叫V的酒。

知道吗,我现在是来生的老大了,罗格走了以后酒吧就归我了,你做梦也想不到吧!我也有有不少新朋友了,他们给我打电话,我没接,不知不觉我竟然和这么多人产生了联系,真奇妙,想想还有点舍不得呢。

真想你啊杰克,不过不用很久了,我时日无多,可能很快就会来找你,记得请我喝酒。

说得很乱,因为我在做飞往太空的准备,我要再去干一票大的,米斯蒂说我的名字会被全世界熟知,谁知道呢。

好了,就到这儿吧,回见,我的兄弟。

V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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